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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民政局扎实做好低保保障金发放工作
来源:将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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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民生,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将乐县全面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标准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
6144
元,
保障标准由
296
元提高到
512
元,人均月补差由
296
元提高到
512
元
。
1-6
月共为
899
户
2063
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
523.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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