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8-00072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文 号: 2018年第3号
生成日期: 2018-07-16 00:00:00
将乐县2018年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使用已经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明政地〔2018〕26号),现将使用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土地类型、用途、面积和位置
南口乡井垅村五行地块新农村建设项目共需使用南口乡井垅村集体土地0.1535公顷,地类为集体水田,作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四至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本批次用地为本村村民建房使用,使用土地补偿按《365bet体育在线平台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将政文〔2017〕18号)的标准执行。使用补偿费用标准为:南口乡井垅村按55.05万元/公顷、青苗补偿费按1.95万元/公顷计算,地上附着物按实际补偿,使用土地总费用8.7459万元。
三、使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
本批次用地属新农村建设项目用地,用于本村村民建房,由南口乡井垅村民委员会自行安置。
四、使用土地的补偿登记
(一)使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县国土局办理使用土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登记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7日。
(二)自县国土局、村委会发送用地告知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三)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使用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决定有异议且符合复议受理范围的,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65bet体育在线平台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