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9-0120-2018-00003

发布机构: 万全乡

文    号: 万政〔2018〕10号

生成日期: 2018-02-05 00:00:00

万全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7     来源:将乐万全乡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次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2018年春节将至,为保障春节期间各环节食品供应及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现就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部署

  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节。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方案;要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扎实做好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深入检查

    (一)加强农业投入品和畜禽(水)产品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蔬果、畜禽、水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整治以及农产品抽检工作。严厉查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严厉查处在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在禽畜水产品养殖过程中添加禁用药物和滥用抗生素等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屠宰整治,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严格落实生猪等畜禽及其制品无害化处理相关规定,加强巡查抽检,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要扩大快检范围,快检产品从蔬菜扩大到水果、茶叶、食用菌、禽肉、禽蛋,快检项目在农药残留的基础上,增加兽药残留,切实把好源头关。

  (二)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针对春节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圩场、年货供应集散地、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的,要立即处置,及时整改,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三)加强两节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和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随着春节临近,农村家宴、集体聚餐、庙会等群体性活动增多,消费者对牛羊肉、鱼禽蛋、水果等大宗商品需求量增加,要重点开展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场所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春节期间承办宴席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对承办“年夜饭”、宴席情况进行摸底登记,着力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积极指导督促备案,加强巡查和指导,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各部门要注意引导新闻媒体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科学客观报道,以消费提示和科普宣传等正面引导为主,广泛宣传科学种植、养殖和饮食安全知识。各村、各部门要在春节期间深入开展各种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食品消费信心,努力营造喜庆、欢乐、和谐的节日氛围。要保持“12331”、“12315”等投诉举报热线的畅通,广泛动员群众加入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队伍,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打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共享安全食品”的环境。

  四、加强值守,畅通信息

  各村、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好分析、排查、预防和监督等工作。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对在春节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乡食安办。

 

万全乡人民政府

201825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